浏览:--次
2020-09-28 10:17:46
类型:
业务动态
尊敬的客户:
根据各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措施,现将我司2020年国庆节、中秋节假期调整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幅度的情况通知如下:
一、上海期货交易所:
(一)自2020年9月25日(星期五)起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如下:
纸浆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6%;
螺纹钢、热轧卷板、不锈钢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8%;
黄金、天然橡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9%;
铜、铝、锌、铅、镍、锡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22%;
燃料油、石油沥青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25%;
白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27%;
线材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维持不变。
(二)自2020年9月29日(星期二)起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涨跌停板幅度调整如下:
纸浆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7%;
黄金、螺纹钢、线材、热轧卷板、不锈钢、天然橡胶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8%;
铜、铝、锌、铅、镍、锡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0%;
燃料油、石油沥青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1%;
白银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2%。
(三)2020年10月9日(星期五)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所有品种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原有水平。
二、大连商品交易所:
(一)自2020年9月25日(星期五)结算时起,大连商品交易所各品种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如下:
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玉米和玉米淀粉品种期货合约的投机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7%,套保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6%;
聚氯乙烯品种期货合约的投机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8%,套保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7%;
豆油、棕榈油品种期货合约的投机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0%,套保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9%;
聚乙烯、聚丙烯和乙二醇品种期货合约的投机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0%,套保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8%;
液化石油气品种期货合约的投机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1%,套保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0%;
苯乙烯品种期货合约的投机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3%,套保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2%;
铁矿石品种期货合约的投机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4%,套保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3%;
其他品种的交易保证金标准维持不变。
(二)自2020年9月29日(星期二)结算时起,大连商品交易所各品种合约涨跌停板幅度调整如下:
黄大豆2号、豆粕、玉米和玉米淀粉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8%;
豆油和棕榈油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9%;
铁矿石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1%;
其他品种的涨跌停板幅度维持不变。
(三)2020年10月9日(星期五)恢复交易后,节后第一个交易日盘中(10月9日)维持假期期间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水平不变。10月9日结算时起,大连商品交易所各品种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如下:
豆粕、玉米和玉米淀粉品种期货合约的投机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5%,套保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4%;
棕榈油品种期货合约的投机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7%,套保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6%;
黄大豆2号、豆油品种期货合约的投机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6%,套保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5%;
铁矿石品种期货合约的投机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1%,套保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0%;
其他品种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恢复至原有水平。所有种期货各合约维持假期期间涨跌停板幅度不变。
(四)在各品种持仓量最大的合约未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节后第二个交易日(10月12日)结算时起,豆粕、玉米、玉米淀粉、棕榈油、黄大豆2号、豆油和铁矿石品种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恢复至原有水平,所有品种期货各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原有水平。
三、郑州商品交易所:
(一)自2020年9月25日(星期五)结算时起,郑州商品交易所各品种合约交易保证金调整如下:
动力煤品种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5%;
红枣、尿素品种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6%;
白糖、棉花、菜粕、棉纱、硅铁、锰硅、玻璃和纯碱品种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7%;
苹果、菜油品种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8%;
PTA、甲醇品种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21%;
其他品种的交易保证金标准维持不变。
(二)自2020年9月29日(星期二)结算时起,郑州商品交易所各品种合约涨跌停板幅度调整如下:
PTA、甲醇品种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9%;
白糖、棉花、菜粕、菜油、棉纱、苹果、玻璃和纯碱品种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8%;
普麦、强麦、早籼稻、晚籼稻、粳稻、红枣、动力煤、硅铁、锰硅和尿素品种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7%;
其他品种的涨跌停板幅度维持不变。
(三)2020年10月9日恢复交易后,自品种持仓量最大的合约未出现涨跌停板单边市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各品种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调整前水平。
四、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
(一)自2020年9月25日(星期五)起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如下:
20号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9%;
原油、低硫燃料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25%。
(二)2020年9月29日(星期二)起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涨跌停板幅度调整如下:
20号胶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8%;
原油、低硫燃料油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1%。
(三)2020年10月9日(星期五)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各品种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调整前水平。
五、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一)自2020年9月28日(星期一)结算时起,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如下:
沪深300、上证50、中证500股指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6%;
沪深300股指期权各合约的保证金调整系数调整为16%;
5年期、2年期国债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分别调整为2.4%和1.1%;
10年期国债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维持不变。
(二)2020年10月9日(星期五)交易后,自相关品种持仓量最大的合约未出现单边市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如下:
沪深300、上证50股指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4%;
沪深300股指期权各合约的保证金调整系数调整为14%;
中证500股指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仍为国庆节、中秋节中标准,为16%;
5年期、2年期国债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恢复至调整前水平。
(三)各期货合约、各期权合约涨跌停板幅度维持原标准。
六、具体执行标准请见我司官网-交易及市场日历-结算保证金提示及涨跌停板调整提示。
近期国内外形势复杂多变,影响市场运行的不确定性因素较多,请您做好风险防范工作,谨慎运作,理性投资。如您的账户出现追加风险应立即补足资金或自行减仓,否则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对您的持仓进行部分或全部强制平仓。敬请您做好风险控制工作,防范市场风险。
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特此通知。
华泰期货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八日
华泰期货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Copyright©2016-2018 Huatai Futures 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已支持IPv6)
[备案许可证编号 粤ICP备05081726号-4 ] 华泰期货有限公司官方网站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0830号